个税里年金扣除

2024-05-05

1. 个税里年金扣除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个税里年金扣除

2. 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一、正面回答企业年金税前扣除有两个标准:1、必须为全体员工支付,才能税前扣除,只为部分员工支付,不得税前扣除;2、支付总额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才能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二、分析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三、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3. 年金扣个税怎么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资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3000元,3000/12=250,属第一档税率5%。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000-(2000-1410)-117]*5%=114.65元。所以,这位员工这个月应交个税114.64元
一定时期内每次等额收付的系类款项,通常用A来表示。年金的形式包括保险费、养老金、直线法下计提的折旧、租金、等额分期收款、等额分期付款等。
年金具有等额性和连续性特点,但年金的间隔期不一定是一年。年金按照收付时点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年金分为普通年金、预付年金、递延年金和永续年金等四种。

扩展资料:
税收优惠政策会极大激发企业为职工建立养老金制度的内在动力。借鉴美国的经验以及其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成功实例,建议在企业年金运行中,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的税优幅度,并对个人缴费部分采取延迟纳税的方式。
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当期延迟或减免纳税1元,则可建立20元以上的养老基金。短期看,企业年金减免税收可能会减少国家当期财政收入。
但企业年金再投入资本市场,国家从资本市场获得的税收可能将远远大于眼前的税收损失。而且,对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鼓励并刺激企业投身职工养老保障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金

年金扣个税怎么算?

4. 年金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

个人缴费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的计算,缴费基数与缴纳比例都有限制。另外,实缴数与限额数相比,应取两者中的较低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为便于理解,举例说明如下。
案例
2014年1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甲单位数据如下:
(1)大王1月工资、薪金所得45000元,中王1月工资12000元,小王1月工资6000元。
(2)个人年金扣除按职工本人当年度月工资额的2%标准计算,按月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3)2012年各职员工资总额:大王480000元,中王132000元,小王60000元;当地2012年人均年收入45000元。
问题:不考虑其他情况,2014年1月大王、中王和小王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如下:
1.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5000÷12×300%×4%=450(元)。
2.三人按本人2014年1月工资额的2%标准计算,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扣除项为:
大王:45000×2%=900(元),可以扣除450元,超过的450元不可以扣除。
中王:12000×2%=240(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小王:6000×2%=120(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3.计算三人个人所得税:
大王:(45000-450-3500)×30%-2755=9560(元)。
中王:(12000-240-3500)×20%-555=1097(元)。
小王:(6000-120-3500)×10%-105=133(元)。

5. 企业年金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6. 年金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


7. 个税年金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拓展资料: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计算方法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计算方法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年金缴付的个税处理企业年金: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职业年金:根据相关规定,单位缴纳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8%,在此基础上按照职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单位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付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区别以下情况确定:1、企业年金: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职业年金: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年金基金运作分红的个税处理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年金领取的个税处理基本原则: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季或者按年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缴付年金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2种情况:1、年金自2014年1月1日以后开始缴付:个人所得税计算按照上述基本原则执行。2、年金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在2014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新规定实施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其余额按照基本原则征税。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领取的年金×(1-2014年1月1日前缴付的年金缴付金额/全部缴费金额)

个税年金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8. 企业年金税能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吗

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4号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